摘要:“自然”作为审美客体的形象在现代主义诗人眼中成为“恶”的载体,恶的化身。“自然”作为审美客体在欧美现代诗歌中形成了两大形象系统,一是以浪漫主义文学时代中的湖畔派后期浪漫派等为代表的“自然之神圣”的形象系统,二是以现代主义文学时代的后期象征主义以及由之派生出来的意象派和隐逸诗派等为代表的“自然之恶”的形象系统。本文试图分析这两大系统之间的转变在诗歌文本中的体现及其转变的根源。
关键词:自然形象;自然神圣;自然之恶
中图分类号:C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544(2006)06-0115-03
文学理论上对“形象”的分析倾向于个别典型人物,而自20世纪50年代比较文学中的一个分支形象学兴起后。“形象”一词被“泛化”了,与特定的国家,民族或者某一类人等具有高度概括性的名词联属,形成其独特的研究对象,如“美国形象”、“留学生形象”等。可以说,“形象”即是存在于作品中的相关的主观情感、思想意识和客观物像的总和。本文将“形象”从民族,国家的层面挪用到时代层面,而将不同国家民族放置于同一层面来看作家在不同时代基于时代和个人原因对“自然”这一客体的想象。(剩余2312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