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人类一切合理的社会活动都包含一个隐含的目的——使人生活得幸福。教育作为发展人的实践活动同样也应具有这一隐含目的。幸福的基本问题就是幸福是什么的问题。幸福是一个极度主观化的、带有“超越性”的问题。教育并不具有使每一个人都生活幸福的能力,教育活动追求的幸福也绝不是单个人、少数人的幸福。因而基于“幸福共通感”和道德之上的社会幸福才是学校教育所要面对的主要幸福问题。
[关键词]教育;幸福共通感;社会幸福 [中图分类号]G40-0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234(2008)04-0111-02
一切人类活动归根结底都是为了使人自身生活得更加幸福,人们都以自我认可的方式追求自己理想中的幸福生活。教育作为人发展自我、实现自我的实践活动之一,面对幸福问题时,又何去何从呢?在回答这一问题之前,首先要对幸福作一基本的探索和研究,这是寻找、构建幸福与学校教育理论关系的基础。幸福是什么?这一问题如同“美是什么”一样,是一个带有根本性的、属于“终极关怀”一类的问题,对这一类问题的讨论有必要诉诸于哲学。讨论幸福问题首先必须确定其基本问题,也就是回答任何问题都无法绕过的问题。(剩余264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