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由与平等既对立又统一,罗尔斯在其《正义论》中分别阐述了对自由和平等的认识。并通过多种方式克服单纯自由主义和平等主义的倾向,实现了自由和平等的综合。罗尔斯正义理论的重要性和深刻性是毋庸置疑的,由此引发的各种争论再次显示了其对当代政治哲学的巨大影响。
[关键词]罗尔斯;自由;平等;正义
[中图分类号]B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08)12-0037-04
自由与平等是人类追求的基本价值目标,为了实现这些价值,古今中外的思想家们进行了极其广泛和深入的探讨,特别集中在各种正义理论中,罗尔斯的《正义论》便是其中的一个重要代表。经常有人用平等主义来概括或描述罗尔斯正义理论的基本特征,实际上,它既非纯粹的平等主义,也不是完全的自由主义,而是介于自由和平等之间。
一、罗尔斯《正义论》中的自由观
自由是一个令人向往同时又充满矛盾的概念。在罗尔斯之前,自由主义者贡斯当和伯林等人就对自由概念作过专门的研究。贡斯当把自由区分为古代人的自由和现代人的自由。前者主要体现在从事政治活动方面,表现为公民积极而持续地参与国家政治活动的自由;后者更多地表现为一种现代意义上的个人自由。(剩余2261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