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是我国上市公司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第一年。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作为资本市场的规则之一,对于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和完善资本市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财政部会计司与有关方面通力合作,成立了新准则实施情况工作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加强与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约谈,建成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分析系统,组织强大的分析团队,采用“逐日盯市、逐户分析”的工作方式,跟踪分析了每一家上市公司2007年年报。经过5个多月的艰苦努力。形成了本分析报告。
一、企业会计准则在上市公司得到了平稳有效实施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经审计的上市公司2007年年报应于2008年4月30日前公开披露完毕。实际情况是:从2008年1月22日沪深两市上市公司公布首份2007年年报开始。截至2008年4月30日,除*ST威达(000603)和九发股份(600180)两家公司外。沪深两市合计1570家上市公司(沪市861家,深市709家)公布了2007年年报,其中。非金融类上市公司1543家,金融类上市公司27家,A+H股上市公司53家。通过对上市公司公布的2007年年报进行全面深度分析表明,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实施平稳有效。(剩余2292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