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是法律条文与经济手段的又一次联姻,它需要民众的理解与响应,但收费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最终目的还是让“白色污染”消失。环保与每一个公民的切身利益相关
“限塑令”实施的第一天,57岁的李阿姨拎着环保袋上街了。负责一家人一日三餐的买菜工作的李阿姨,每天都光顾北京海淀区的西苑集贸大市场。她对那些在摊位前向摊主索要塑料袋的男男女女嗤之以鼻。
6月2日,“限塑令”实施的次日上午,北京市岳各庄市场一商户就因仍偷偷使用超薄塑料袋,被丰台工商部门罚款1万元。这也是实施“限塑令”之后北京工商部门开出的首张罚单。
环保意识植入生活
自6月1日起,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即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
“限塑令”是否给消费者带来额外负担?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马忠玉教授表示,在生产生活当中,要解决一个问题,要限制一类经济现象的发生,必然要对整个利益格局重新进行调整,才能起到作用。“即使真的对某些消费者造成一定的负担,那么只要对环境质量和环境保护有所帮助,这个决定本身就是合理的,而且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让消费者的负担减小”。(剩余282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