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负责制自1985年开始试行,1993年正式推广,已经走过20多个春秋。它对我国学校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发展无疑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然而,政府与学校办学自主权之争、校内民主管理的遗失以及学校与家庭、社区之间的关系割裂等症状,依然存在。这些问题的解决难以从“效率”为本的现存校长负责制中得到答案,而是需要我们重拾人性的尊严,使制度抛弃二元对立的建构思维。我们应倡导民主、平等、理解与互惠的管理理念,运用关注人的价值与意义、关注个体的精神世界和独立人格建构的整合式“对话”思维,再造校长负责制。
一、制度缺损中的“独白”
任何一种制度,从某种角度来分析,都是规制不同利益相关者的游戏规则。因为游戏规则的制定,决定了利益主体是否响应、是否参与。不同学校管理体制的确立,都会规制校长与被管理对象及有关利益者的权力与权益。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利益驱动下,要求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呼声也日益高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