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蜜作为天然健康食品,不仅能滋补身体、美容养颜,还能对一些便秘等疾病起到辅助治疗的作用。在人们注重绿色产品和营养搭配的今天,蜂蜜很受到消费者青睐。但我国蜂产品的标准相对滞后,蜂蜜、蜂王浆、花粉、蜂胶一直没有国家强制性标准,只有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这让一些不法企业有机可乘,给消费者造成一定的危害。
蜂蜜“分类”更严格
针对鱼龙混杂的蜂蜜市场,国家标准化委员会起草并制定了蜂产品强制性标准。考虑到蜂蜜生产有季节性,而蜂蜜流通是常年性活动的特点,对于2005年生产的蜂蜜,给予一年的时间,准许销售到2006年10月31日。因此,对于“蜂蜜”新标准,流通领域2006年11月1日起实施。而生产领域则于2006年3月1日实施。
“蜂蜜”新国标在产品包装标签的要求中,对产品标准号做了强制性要求。标准规定,符合标准强制性要求和推荐性要求的,应标示为“符合GB18796要求”;仅符合标准强制性要求的,应标示为“符合GB18796的强制性要求”。今后消费者看到包装上印有“符合GBl8796要求”的产品就可以放心购买。而印有“符合GB18796的强制性要求”的产品虽然也是合格产品,但品质上却可能逊于前者。(剩余7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