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格式条款于现代消费领域中广泛应用,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的繁荣。但格式条款的拟定者往往滥用自己的经济优势,从自身利益出发来设计格式条款的内容,较少考虑消费者的利益,易造成不公平现象。因此,格式条款犹如一柄双刃剑,在给我们的生活带来高效和便利的同时,也随时可能损害弱者一方的利益,应对其进行合理规制。
关键词:格式条款;消费者;规制
中图分类号:DF52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8)14-0158-02
一、格式条款的概念、特征及性质
(一)格式条款的概念
关于格式条款,由于各国立法和司法实践的差异,对其称谓也有所不同。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使用了“格式合同”,而《合同法》中则使用了“格式条款”一词。严格意义上讲,格式条款与格式合同不同,因为一个合同可能是全部由格式条款构成(即一个独立的格式合同),也可能是同时包含着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如果将格式条款笼统称为格式合同,就很难说明一个合同中存在部分格式条款的现象。鉴于此,本文采纳《合同法》上格式条款之称谓。所谓格式条款,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将来与不特定多数当事人订约之用而预先拟定的,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合同条款。(剩余356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