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同质化政府对异质区域进行同质化管理引发区域发展的不协调。针对这种状况,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通过主体功能区划,加强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分类指导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本文在分析同质化政府管理引发的区域发展不协调现象的基础上,对主体功能区建设的区域协调功能进行研究,并提出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主体功能区;区域协调;同质化政府
中图分类号:F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656(2006)04—0060—05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从“形成合理的区域发展格局”、“健全区域协调互动机制”、“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三个方面,对如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问题进行了精辟的阐述。在“形成合理的区域发展格局”中明确提出:各地区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不同要求,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并制定相应的政策和评价指标,逐步形成各具(剩余3077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