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庄子》在“离形去知”的口号下坚持这样的观点,即身体是人在世的基础之维,身体与外物、自然直接相关,并与之有着类似的属性。然而身体中的物性在智虑思维的作用下有变异为物欲的可能,身体应在顺物而无容私的状态下与物相接,这是人在有限性的身体中投向无限过程的契机。身体中本然具有的机制使其与“天”有着相通的可能,故应“乘身”而“藏形于天”,道在身-心的统一体中得以展现。因此若将身体置入对身体的认识以及超越过程中的不同阶段,则可以理解在《庄子》哲学中并存着的“堕肢体、黜聪明”与“形全精复”的看似矛盾的主张。这一内在思路可以概括为由观而知身,知身以乘身,乘身以化神。
关键词:身体; 物; 身心 ;乘身
中图分类号:B223.5文献标志码:A
一、身体作为基本在世之维
一般情况下,在中国古代文本中的身与躯体同义,身:“躯也,总括百骸曰身。”[1]卷二十九·身部在儒家学说里,身体致力于摆脱肉体之躯的素朴性,不再是天然生成的中性物,它还承载着伦常道德的内容。《孝经》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2]卷一·开宗明义身体不仅是个体生命的天赋资源,它还在个体所属的群体关系中承担着某种义务和责任。(剩余2525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