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始终坚持把保护广大存款人及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作为监管的最高目标。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和方式,树立和落实‘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和‘提高透明度’的监管理念。并继续完善监管法规。建立健全监管协调机制。”
——刘明康
刘明康,资深金融家,有“银行业温和的铁腕”之称。历任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党组成员,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货币政策委员会副主席,中国光大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中国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行长等职。现为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主席、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共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
受命于危难之中
2003年4月29日,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正式挂牌,刘明康领命担纲。
刘明康一直被视为解决银行系统内问题的专家,屡次受命于危难之际。他先后被当做“救火员”派到中国光大银行和中国银行去清理问题。出任银监会首任主席更是如此。
1999年,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朱小华因受贿罪被捕,时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的刘明康被紧急任命为光大集团董事长,他的任期虽然不到一年,但他在光大银行推行的改革举措却可谓“牛刀小试”。(剩余224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