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现代汉语词典》(以下简称《现汉》)在一开头的《第5版说明》中指出,“全面正确地执行国家的语言文字规范和科技术语规范”是本版词典的“重要原则”,按此原则词典作了精审的修订。但对“硷”字头下所括列的繁体字和异体字的顺序,笔者有一点困惑。
词典凡例中指出“本词典单字条目所用汉字形体以现在通行的为标准。繁体字、异体字加括号附列在正体之后。既有繁体字又有异体字时,繁体字放在前面。括号内的字只适用于个别意义时,在字前加上所适用的义项数码,如彩({2}綵)”,按此, “硷”字头下括列繁体、异体共有“鹼鹵兼礆”三字,即:硷(鹼鹵兼礆)。按照词典“全面正确地执行国家的语言文字规范和科技术语规范”的原则,对照国家的语言文字规范性文件《简化字总表》,在《总表》中可见“鹼”字,对照由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公布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可见“鹵兼”字,再加上凡例中“既有繁体字又有异体字时,繁体字放在前面”的说明,可见,词典将“鹼”作为“硷”的繁体字,放在最前,“鹵兼”和“礆”作为“硷”的异体字,依次列于“鹼”后。
窃以为此排列次序有待商榷,主要是对“礆”的异体字性质的认定不敢苟同。(剩余934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