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使我国资源优化配置、效率得到大幅提高的同时,收入差距也呈现出逐年扩大趋势,其中因为效率的提高而带来的收入差距的扩大是合理的。但目前我国少数行业存在的收入过高现象并不是因为高效率所致,而是由于垄断,也就是不公平因素,尤其是行政垄断的大量存在、自然垄断与行政垄断“狐假虎威”所致,这种由于非效率因素所导致的收入的过大差距是不合理的。本文试图通过我国历年行业收入差距的表象数据中所体现的垄断行业收入高于其他行业收入的内质,联系自然垄断和我国特有的行政垄断来解读这一现象背后更深层的本质。
一、我国行业收入差距现状
根据世界银行报告,我国的基尼系数在改革开放前为0.16,2004年已经至0.465,超过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0.4,2005年逼近0.47。在全国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背景下,行业收入差距更令人关注。从历年的统计年鉴上我们可以查得我国各行业收入数据的变动轨迹。1985年职工平均工资最高的行业是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为1406元,最低的行业是社会服务业,为777元,两者相差629元,比1978年拉大了1.37倍,扣除物价因素,实际拉大1.02倍。1995年,职工平均工资最高的行业是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为7843元,最低的行业是农、林、牧、渔业,为3522元,前者是后者的2.23倍,相差4321元。(剩余2737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