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种科学奖励系统才是合理的?“普遍主义”曾一度为学界所公认,并以此为标准形成了科学奖励的普遍主义模型。随着科学哲学、科学社会学的发展,SSK学者对普遍主义模型提出了批判,S.科尔等学者则对普遍主义模型进行了反省,这些批判与反省不仅有助于人们深刻理解科学奖励系统的实质及普遍主义规则的效用性,而且促使人们思考:如何创建更为合理的、新型的科学奖励模型?
一、普遍主义模型的含义与类型
在任何职业活动中,普遍主义“意味着每一个人在生活中的地位是基于他在他的职业中——也就是在工业社会中,在他的‘工作’中——成就的结果”,普遍主义延伸至科学活动中的奖励系统,其实质与核心便是“科学成就与报偿之间的绝对对应关系”。其基本原则是:1、平等性:奖励准则适用于科学共同体中的每个成员;2、公正性:奖励标准应与科学家的角色表现相一致,即将奖励授予那些为科学知识进步作出贡献的人;3、与目标一致性:奖励标准应与科学的建制目标相一致,这是普遍主义原则的合理性所在。
根据普遍主义原则在科学奖励系统中的适用程度,可以将科学奖励模型分为两种:强普遍主义模型和弱普遍主义模型。
(一)强普遍主义模型:科学奖励系统的理想运行方式
这种模型要求:评价一个科学家及给予其报酬唯一决定于他为科学知识进步所作的实质性贡献,与科学家的角色表现不相关的因素应被彻底排斥在评价之外。(剩余2215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