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服,所谓“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是班主任影响学生的重要手段。但现在较为常见的现象是,老师们往往把说服看成是对学生的单向“训导”,而不是双向交流,于是教师“说服”学生的姿态就和“授课”差不多了。而且许多班主任看不到说服的局限性,他们竟然以为:我一“说”,你就应该“服”;既然我说得对,你为什么不听?其实,我想告诉这些班主任,您对“说服”的期望脱离实际了。请看网上一位署名“一路追梦”的教师的发言:
说理教育不是万能钥匙
当学生出现不良行为时,老师们习惯的做法是找学生谈话,期望通过“晓之以理”来改变学生的行为。可谈话的实际效果往往并不理想。有的连续谈话十几次,长达几个星期甚至几个月,却收效甚微。为什么许多时候说理教育难奏效呢?这涉及学生不良行为的种类问题,不同类型的不良行为,需要用不同的教育策略来应对。
一、由认识问题导致的不良行为
如果学生的不良行为还处于偶发和初始阶段,还没有形成顽固性的习惯,也没有相应的人格问题,一般只要通过改变认识就可能达到改变不良行为的目的。
二、需要意志努力才能克服的不良行为
学生身上有些不良行为的形成已经有一些时日,这些行为的改变往往需要自制力、坚忍等意志品质的支撑。(剩余265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