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赏石是“发现艺术”。很多人这么说,我却以为不妥。
从词面上理解,“发现艺术”可理解为一个艺术品种,就如“书法艺术”、“绘画艺术”、“文学艺术”一样,是艺术的一个门类。艺术门类的区分是要以艺术本身的特点为依据的。从事文学创作的称为“文学艺术”:从事戏剧创作的称作“戏剧艺术”……所有艺术类别称谓都离不开这个原则。观赏石是自然物而不是艺术品,它的诞生没有经过任何艺术家的创作。“发现”只是寻石、找石、赏石的行为,而非艺术创作以外的行为是不能作为艺术分类依据的。赏石艺术与“发现”没有必然的内在联系,故不能体现赏石艺术的本然特点。这是不妥处之一。
艺术门类的称谓应使用专业的、专用的词汇。“发现”不是一个专业词汇,也不是专用词汇。“书法”、“篆刻”、“雕塑”、“文学”、“音乐”等都是它们各自艺术的专业名词,而“发现”则几乎可涉及到人类活动的所有领域:电磁场的发现、原子裂变的发现、北京猿人的发现、兵马俑的发现,等等,举不胜举。这些“发现”没有谁去把它称之谓“艺术”,观赏石的“发现”何以就成了“艺术”呢?这是不妥处之二。
其三,“发现”只是赏石活动的一部分,不是全部。而且,“发现”只是“发现”。(剩余2503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