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5·20”之后,两岸关系出现了重大积极变化,“两会”恢复协商为两岸经贸合作插上腾飞的翅膀。从功能性合作向制度性合作转轨的过程中,在“一个中国”框架下建立“两岸共同市场”无疑要从“坐而言”进入“起而行”阶段。
[关键词]两岸共同市场;构想;步骤;措施
[中图分类号]F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426(2009)01-0043-04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中国是两岸同胞的共同家园,两岸同胞理应携手维护好、建设好我们的共同家园。”[1]那么如何才能建设好我们的共同家园呢?
当前从大的经济格局看,尽管两岸的经济合作已十分紧密,但说到底只是一种“功能性合作”,因此,着力提升两岸经贸交流与合作的层次,从自发的“功能性合作”提升到自觉的“制度性一体化合作”是大势所趋。未来两岸构建“制度性一体化”的具体模式,可以采取诸如优惠贸易安排、特惠关税区、紧密的经贸关系、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经济同盟以及完全经济一体化等等。最初,民进党要和大陆谈FTA(自由贸易协定),因为FTA是主权国家之间的协定,大陆不接受。后来大陆提出做CEPA(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但是民进党又不接受。(剩余2556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