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化,乍一听是贬义。其实在大多数情况下,简单化不但不应否定,还值得充分肯定。
湖南有家造纸企业,因经营无方,多年亏损。新老总上任后.发现职工作风散漫,上班下班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没个标准。真没标准吗? 办公室主任告诉老总,企业不但制订了规章制度,而且非常详细。说着,主任抱出一堆管理条例。老总一看,好家伙,厚厚五大本,足有几斤重。
老总翻了翻说,这么复杂的东西,谁看,怎么记得住?于是,他亲自主持制订了两项管理制度,一项叫做“四无”,一项叫做“五不走”。“四无”,即车间必须做到: 无垃圾、无杂物、无闲坐闲聊人员、无乱放成品半成品。 “五不走”,即工人下班必须做到:设备不擦净不走、材料不放整齐不走、工具不清点好不走、记录不填好不走、现场不清扫不走。
两项制度,一共9条,简单清楚,人人明白。
以后,工厂管理大有起色,人人都夸老总“英明”。
以上故事,说明一个道理:简单化常常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
由此联想到日常工作.在我们身边,有多少条条款款、规章制度,规范大家的职业行为,但是,又有多少能够认真执行,确实起了作用呢?
深究起来,固然与有令不行,执行规章制度不严格、不认真有关,但规章制度太庞杂、太繁琐,人们根本记不住,因而实行不了。(剩余601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