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了帮助广大读者深入学习理解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精神,我们特约请参与《决定》起草的有关专家就文件中的若干重要问题进行诠释,以飨读者。
[中图分类号]D2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391(2006)11-0047-17
怎样理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
首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认识不断深化的必然结论。2001年11月,党的十六大在阐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时强调,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就是要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技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还强调要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这就把促进社会和谐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确定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并明确了基本要求。2005年2月,中央举办了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胡锦涛总书记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就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出了一系列重要论断,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强调要实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目标要求,并提出了十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剩余2725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