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是人的类特性,也是社会主义的最高追求。马克思主义所讲的“自由”,包括社会自由和哲学层次上的自由。所谓社会自由,是指人类不断摆脱各种枷锁,在体力、智力和活动能力等方面获得自由发展。自由是整个社会的自由,也是每个人的自由,他人的自由是每个人的自由的界限和条件,即马克思所说的“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1](294)。在共产主义社会,个体成为真正的个人,在社会关系中真正获得了自由,达到了“外部世界对个人才能的实际发展所起的推动作用为个人本身所驾驭”[12]的理想境界,“第一次成为自然界的自觉的和真正的主人,因为他们已经成为自身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了”[13]。人的自由也是全面的自由,表现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人和人与自身的关系中的自由,“人终于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从而也就成为自然界的主人,成为自身的主人——自由的人”[13](757)。但是每个人的自由,并不是说人们可以超越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的限制,游离于社会之外,随心所欲地行动。哲学层次上的自由,是指人类对自然界和社会认识上的自由。相对于动物的自发活动而言,人的活动是自由自觉的,是受一定思想支配的;人类对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的认识越深刻、越正确,思想就越解放,行动就越自由。(剩余2283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