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日同盟关系经历了冷战时期同盟关系的确立、冷战后美日同盟的“漂流”及调整、“9·11”事件后美日同盟强化的阶段性演化过程。由于美日同盟各个时期核心现实利益的变化、发展,一方面,美日同盟正在发生结构性嬗变,“美主日从”关系正在向“对等性”、“双向性”和“平等化”的方向演变;另一方面,随着美日同盟功能的扩展,美日同盟在广度和深度上进一步走向全球化和军事一体化。
冷战时期美日同盟关系的确立
1945年日本战败后,美国确立了对日本的单独占领,按自己的价值体系对日本实行改造和制定扶植日本的政策,这为日本选择与美国签署安全条约奠定了基础。1951年日美签署的《旧金山和约》规定:缔约国可在日本驻军,日本可以自愿加入集体安全协定等。这就为美日结盟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日本与美国还签订《日美安全保障条约》,并根据这一条约,于1952年2月缔约了《日美行政协定》。根据这些条约和协定,承认美军驻扎日本国内及其周围地区,规定日本向美军提供基地,并分担驻扎费用。这些“美主日从”的规定为确立美日事实上的同盟关系奠定了法律基础,并构成了美日同盟的基本框架。
日本作为战败国被美国单独占领,在政治上完全丧失发言权。(剩余213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