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以来,拉美地区发生了多起腐败大案要案,在拉美地区和国际社会都引起了强烈震动。然而,智利却是拉美地区少数几块净土之一。自1995年透明国际设立“腐败印象排行榜”以来,智利是拉美地区惟一进入相对清廉前20位的国家(1996年、1997年和2005年曾列第23位和第21位)。世界银行《2006年治理状况:全球治理指数》报告指出,智利在法律规范和腐败控制方面的指数较高,高于瑞士和意大利等国。世界银行两位专家在对转型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企业腐败情况进行调查时,将这些国家按腐败程度分为三个等级,智利属于腐败控制得比较好的国家。尽管与世界上反腐倡廉成绩最突出的国家(如北欧国家)相比,智利依然存在许多需要解决的腐败问题,在反腐制度建设和法律规范方面还有一定差距,但它在预防和遏制腐败方面也提供了不少可以借鉴的做法和经验。
着力打造多层次的监督体制
智利自1990年实现民主化以来,在重建民主法制秩序的过程中,将打造一个多层次的监督体制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基础和重点。目前,智利在行政、立法和司法之间已逐步形成了相对严格的分权制衡机制,在三权之间和政府内部各职能部门与机构之间确立起一系列法定的监督关系。(剩余2673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