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批评报道是舆论监督的重要途径和有力武器,近年来,许多新闻媒体屡屡因批评报道而被控侵权,极大地影响了批评报道的正常开展。本文试图以“新闻真实”为切入点,通过对客观真实、法律真实、新闻真实的合理界定,剖析如何从新闻真实向法律真实和客观真实迈进,籍此可以有效防止媒体侵权行为的发生,也能保护公民、法人的名誉权不受侵害,又同时能保证公民新闻自由权的切实享有。
关键词:新闻真实;法律真实;客观真实
新闻真实性,既是新闻理论中的一个重要论题,又是新闻实践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但我们必须明确:“真实”有三种,即客观真实、法律真实和新闻真实。要使批评报道免于被判侵权,关键是要熟知客观真实、新闻真实和法律真实之间的关系。应尽可能以法律真实、客观真实的标准度量新闻真实。那么什么是客观真实、法律真实和新闻真实?三者之间的关系如何?如何从新闻真实迈向法律真实和客观真实?
1.“真实”的界定
所谓客观真实是事实意义上的真实,是客观存在的事物或现象,不依赖主观意识而存在的事物和状态;法律真实是建立在证据基础上的法律认定的事实,也是法律家根据诉讼规律、证据规则对客观世界的一种认识状态,并不代表客观真实;新闻真实是表面真实,是对事物或客观现象的表面性描述,看到什么情况,就可报道什么情况,仅仅是新闻业者根据新闻规律对客观世界的一种认识状态。(剩余287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