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由于我国采取的粗放式的生产方式,对草原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据农业部统计,目前我国可利用草原的90%以上退化,70%以上的草原严重退化,草原生态环境亟待改善。按照科学发展观的理念,我国加大了对草原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治理,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但是对于以养殖牲畜为生的牧民来说,草原保护必然会影响到牧民的收入和生活,随着各种保护草原措施的实施和深入,农牧民急需富裕与草原的生产能力之间的矛盾、保护草原与农牧民收入之间的矛盾、现代的饲养技术与农牧民素质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如何协调草原保护与农牧民收入已经成为草原地区的一项重要工作。本文以内蒙古赤峰市为例,总结赤峰市在协调草原保护与提高农牧民收人实践方面的做法,探讨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一、赤峰市在协调草原保护和提高农牧民收入方面的做法
赤峰市是内蒙古传统的牧区,是距离北京最近的草原,包括7旗2县3区。草原面积8600多万亩,占全市国土面积的65%,可利用面积7300多万亩。建国后,赤峰市人口和牲畜头数迅速增加.1949~2003年分别增长了1.7倍和7.8倍。而草原面积由于人口的增加、建设用地、开矿、开垦农田等行为却在不断减少。(剩余2214字)